负责任矿产政策

1.0目的
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确保所采购的矿产(如锡、钽、钨、金、钴、铜、石墨、锂、云母、镍等)来源合法、合规,避免涉及冲突地区、人权侵犯及环境破坏等问题,特制定本政策。

2.0范围

本政策适用于企业所有涉及矿产采购的部门、直接和间接供应商,以及相关的生产、运营环节。

3.0政策声明

3.1 遵守法规:严格遵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,如《多德-弗兰克法案》第1502条、欧盟《冲突矿产条例》及OECD尽职调查指南等。

3.2禁止冲突矿产:禁止采购直接或间接来自冲突地区,且开采收益资助武装冲突的矿产。

3.3供应链透明:要求供应商披露矿产的完整供应链信息,包括开采地、冶炼厂等。

3.4人权与环保:确保矿产采购过程中尊重人权,避免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。

4.0职责分工

4.1总经办:批准政策,提供资源支持,监督政策执行。

4.2 采购部:筛选合规供应商,签订包含负责任采购条款的合同,收集相关报告,建立矿产供应链数据库,追踪矿产来源,评估供应链风险。

4.3人事部:组织相关培训,发布年度报告,推动持续改进。

5.0实施措施

5.1供应链尽职调查:要求供应商提供矿产来源证明等信息,筛查高风险地区供应商,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审核。

5.2供应商管理: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合规要求和违约赔偿责任,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,督促整改或终止合作。

5.3数据管理与透明度:建立数据库记录相关信息,发布年度尽职调查报告,向利益相关方公开进展。

6.0培训与沟通

6.1内部培训: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员工学习法规、政策及尽职调查流程。

6.2供应商培训:为新供应商提供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,促进其理解与配合。

7.0审核与持续改进

7.1内部审核:每年开展内部审核,检查政策执行情况,更新高风险供应商清单。

7.2纠正措施:对不合规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,未达标的移出合格供应商名录。

7.3 持续改进:根据法规变化、行业动态及审核结果,不断完善政策和实施措施。